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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保温材料 新老标准引发争议

网站编辑: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│ 发布时间:2019-03-04 

    相关权威机构调研发现,目前国内建筑保温材料主要分为A级(不燃)、B1级(难燃)、B2级(可燃)和B3级(易燃)四个等级,其中主要使用的有膨胀聚苯乙烯泡沫EPS、挤塑聚苯乙烯泡沫XPS、聚氨酯泡沫PU等产品。

  这些材料中,有机材料耐热差、易燃烧,而且在燃烧时释放大量热量、产生大量有毒烟气,不仅会加速大火蔓延、而且容易造成被困人员及救援人员伤亡;无机材料则存在粉尘和细小纤维,既污染空气又易滋生细菌,早已成为危害人们健康的隐患。

  新老标准尺度不一 文件效力引发争议

  2011年12月30日,国务院下发了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》,今年2月10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公安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《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65号文),加强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,其中规定"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不可燃材料"。

  新政府文件的出台,无疑起到严格规范外墙保温材料市场的作用。然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,目前多数在建楼盘仍然在普遍使用B级外墙保温材料,与此同时近期多地楼盘都曝出开发商使用B级保温材料而面临业主维权的事件,北京通州的小区业主,更因为不满开发商使用B2级的可燃材料做房屋外墙保温,到通州区法院起诉开发商 。

  对此,某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:"他们已严格遵守了2009年公安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经联合发布《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46号文)中规定:"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,且不应低于B2级";对于最新下达的政府65号文件中必须使用"A级的不可燃材料"的规定,他们解释:政府46号文件的法律效力大于65号文件,开发商按照46号文件使用B级材料并非违规,而且A级材料市面根本买不到,所以才不采用A级材料。"

  两份政府文件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使用标准的判定不同,直接导致了争议的产生,一方面是购房者希望住上更加安全放心的房子,希望开发商对建筑质量承担应有的责任,一方面是开发商以政府文件为挡箭牌,回避责任,两者之间的矛盾该如何解决,还需要等待政府出台新的政策。

  对此争议,住建委的一位负责人称,目前住建部正在与公安部协商进行沟通,对于是否要求房地产企业坚持使用A级保温材料,住建委称目前还难以裁定。

  成本差价导致A级材料市面难寻

  针对开发商,A级材料市面根本买不到,所以才不采用A级材料的说辞,我们走访了一些建材市场,多数商家表示目前普遍在售的都是B级保温材料,自己没有现货,如需要,只要提前预定,还是可以订购到的。

  市场上普遍是可燃B级保温材料

  当问到为何多数房地产企业仍然使用这种B级可燃保温材料的时候,多家保温材料公司人员表示,承建方使用B级保温材料,主要原因是承建方为了在开发商发包的工程中寻找最大利润空间。

  市场材料供应商提供报价显示, B1、B2级保温材料板每平方95元左右;而A级保温材料则要看什么类型,比如岩棉每平方好几百元,STP每平方也就100元左右。

  外墙保温材料应坚强监管

  有业内专家表示,我国的外墙保温技术在推广之初就未能严格消防标准,造成了大量的低端建筑保温材料产能盲目发展,低价劣质产品充斥市场,整个行业徘徊在低水平上。现有的低端产能集体处在观望状态,甚至以种种理由阻碍国家标准的出台和统一 ,导致落后产能不能有序退出市场,高端产能无法良性发展。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缺失,导致不应流入市场的易燃、可燃材料得以堂而皇之地参加市场竞争,并占据价格等优势,市场陷入无序竞争的"恶性循环"。

  此外,监管力度也应该进一步地加强。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以及消防设计备案抽查过程中,必须对外墙保温系统设计重点审查。施工过程中加强对现场的检查力度,在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抽查阶段,加强现场实地检查,确保万无一失。